回國後
信箱陸續都有收到西文的信件
一直都當作是廣告信不以為意
直到回國一年多後的六月
突發奇想點開信件, 找翻譯網頁了解內容
才發現是智利國道通行費帳單
雖然也可以置之不理
但考量到可能還有機會再去智利
不能留下不良紀錄
賣車當時應該已經清查繳費了
所以回國後沒特別留意是否有後續款項
(當初似乎有提醒可能有通行費尚未結算)
趕緊拜託協助賣車的車行老闆幫忙確認
這才發現欠了三間公司國道通行費(智利共有四間國道通行費公司)
最麻煩的是當初完全沒使用過的ETC類似物(在Salvado跟著側箱被偷了)
竟然一直要付租用費
退租還要本人去辦理
車行老闆說或許可以寫一份委託書到使館公證後寄去
打電話詢問駐台代表處
說這是領事館業務, 台灣只是代表處無法處理
而最近的領事館在香港
後來車行老闆說先寄委託書過去智利試試
花了兩個月終於解決這件事
退租要賠機器費用共38.435CLP, 約1800NTD
還要加上通行費及遲繳罰款等
何時才能再踏上智利國土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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